通 知
2023年 第1号
关于开展2022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:
为确保学校2022年度形成的档案及时、完整收集归档,实现学校档案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天津商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,现将2022年度档案归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1. 各部门、各学院涉及的档案类别及归档范围参照《天津商业大学归档工作指南》(见附件),以2022年度内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及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为准进行归档。
2. 2022年度专项及重点档案收集范围以《天津商业大学2022年党政工作总结》为主要线索,由相关部门、学院(部)进行收集、立卷、归档。
3. 2022年度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档案按照《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》(2020年10月15日已通过学校OA站内信方式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处)要求,由规定的归档部门按照对应归档范围进行收集立卷归档。
4.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形成、保管的具有工作查考、历史史料和文物收藏等价值的历史档案,包括文字材料、声像、实物等。
二、归档要求
1.学校档案工作采取部门立卷归档的工作方法。归档文件材料按照由部门、学院(部)按照《天津商业大学立卷和归档工作指南》(见附件)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。
2. 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领导应高度重视档案归档工作,把归档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内容,纳入岗位工作职责,与部门工作同安排、同部署,组织兼职档案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、完整的收集、整理、并移交2022年度部门各岗位所形成的档案材料。涉及跨部门的归档材料由主责部门进行收集、整理和移交。
3. 归档文件材料应确保真实、原始、完整与有效,签字、盖章手续齐全,且能够较为完整的反映工作全过程。
4. 事务性文件材料的整理、排序、立卷应按照结果性材料在前、过程性材料在中、支撑性材料在后的逻辑关系排序。其它文件材料的整理、排序、立卷可按照时间、人物、来源等逻辑关系排序。
5. 归档文件材料以盒为单位编制“卷内文件目录”和“备考表”,填写“档案交接收据”(见附件《天津商业大学立卷和归档工作指南》)后移交档案管理中心存档。
三、归档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。
四、其他事宜
1.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在档案整理、立卷、移交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求帮助,可随时与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。
2.新上岗兼职档案员,接通知后请与档案管理中心联系进行业务培训。
3.档案类别划分及对应主要归档部门见下表:
档案类别 |
主要归档部门 |
负责人 |
联系方式 |
党群 |
党委办公室(保密委员会办公室)、党委组织部(党校)、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、党委统战部(党派工作办公室)、党委督查室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安全工作部、离退休工作处、工会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;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 |
黄静 |
26684038 |
行政 |
校长办公室、发展战略研究室(法律事务室)、人事处(教师发展中心)、科研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(学科办公室)、审计处、保卫处、后勤处、基建处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、国际交流处(台港澳事务办公室)、图书馆、产学研办公室、学报编辑部、校友联络服务中心 |
财会 |
财务处、校工会 |
教学 |
教务处、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、学生处(大学生创业中心)、研究生处(学科办公室)、招生与就业处、各学院(部)、教学示范中心 |
李健 |
26684029 |
科研 |
科研处、产学研办公室、研究中心(所) |
资产设备 |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|
出版 |
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、学报编辑部 |
外事(台港澳) |
国际交流处(台港澳事务办公室) |
基建 |
基建处、后勤处 |
声像 |
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各学院(部) |
产品 |
产学研办公室、研究中心(所) |
实物 |
各学院、各部门 |
学生 |
党委学工部、学生处(大学生创业中心)、人民武装部、校团委、各二级教学单位 |
齐向前 |
26684062 |
档案管理中心
2023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