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商业大学前身即天津商学院于1980年5月建立,2007年4月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。
1979年6月,商业部与天津市联合向国务院呈报《关于建立天津商业科技学院的报告》,将天津市财贸学校改建为天津商业科技学院,为商业系统培养科技高等专门人才,实行双重领导以商业部为主的领导体制,并就专业设置、办学规模、师资、校舍等情况进行报告。7月,商业部政治部向教育部、国家计委呈报《关于建立天津商业科技学院的补充报告》,就校舍、教学设备和师资队伍等有关情况做了补充报告。9月,商业部与天津市委财贸部商定成立天津商业科技学院筹备小组,组长为郝生德,副组长崔纳言、刘庆元,组员刘德侠、陈士合、纪根芙。
1980年5月7日,经国务院批准,教育部(80)教计字209号《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商学院的通知》,同意建立天津商学院。天津商学院以天津财贸学校为基础建校,由原商业部与天津市双重领导,以商业部为主。7月1日,“天津商学院”印章正式启用。9月12日,制冷专业、商业企业管理专业首届160名本科新生在学校南院礼堂举行开学典礼。
1986年8月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第三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,“制冷及低温工程”专业获批,成为天津商学院第一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,1987年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。
1994年3月,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所属天津市供销学校(天津市供销干部学校)划归天津商学院。
1998年12月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》(国发〔1998〕21号),对原国内贸易部所属的天津商学院,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,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。
2007年4月2日,根据教育部教发函〔2007〕25号文件精神,中共天津市委、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商学院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