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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阅综合档案程序

发布时间:2015-11-18

㈠ 校内部门查阅档案

1.查阅部门通过校内协同办公平台"天津商业大学校内查阅档案审批流程"线上办理借查阅手续。须注明利用目的和利用要求。

2.查阅其他部门的档案,须经移交部门同意;查阅科研项目档案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。

3.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。

4.特殊情况查阅未公开的档案或涉密档案,须经档案管理中心主任批准。

5.兼职档案员到档案管理中心阅览室查阅。

6.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职责范围接待查阅。

⑴ 审核查阅手续;

⑵ 调取档案,引领查阅人到阅览室查阅;

⑶ 根据利用要求,复制档案材料或出具证明;

7.无需直接调阅档案的简单问题,可电话查询。

㈡ 校外单位查阅档案

校外单位可来人来函查阅档案,不受理电话查询。

1.来人查阅

⑴ 持单位介绍信,注明查阅目的和利用要求,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。

⑵ 经档案管理中心主任批准,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。查阅程序同上⑵-⑷。

2.来函查询

⑴ 来函须是合法单位的主管部门,加盖公章,且注明查阅原因和要求,以及联系方式;

⑵ 档案管理人员去电确认;

⑶ 档案管理中心主任批准;

⑷ 根据要求进行查阅,复制档案材料或出具证明;

⑸ 按通讯地址发出查询结果。(传真或邮寄)

㈢ 学生复制档案资料

学生因就业、出国、升学等可根据需要复制档案资料。可通过档案管理中心网站首页,“远程档案利用服务平台”办理。

㈣ 学历学位认证

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档案管理中心受理本校已毕业学生学历学位及成绩单认证工作。

⑴ 教育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线上认证、各省市学历认证机构和用人单位或个人来函或传真认证要求,及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。

⑵ 根据要求查阅档案材料,出具认证结论材料。

⑶ 针对我校毕业生个人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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