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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综合档案程序

发布时间:2015-11-18

档案材料一般不外借。校内部门因特殊情况,需要借出档案,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
1.借用部门通过校内协同办公平台"天津商业大学校内借用档案审批流程"线上办理借用手续,注明借出的原因和目的。

2.借用其他部门的档案,须经移交部门同意;借用科研项目档案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。

3.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。

4.档案管理中心主任批准。借用未公开、涉密档案须经校领导批准。

5.兼职档案员到档案管理中心办理借用手续。

6.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职责范围调取档案,并对档案进行检查后,交付兼职档案员。

7.借用时间一般为一周。对借出档案,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,发现损坏或丢失,应写出书面报告,按《天津商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五十三条处理。

8.借用档案应注意途中安全,不得将档案带往公共场所,不得带回家中,不得将档案擅自转借他人。

9.借用档案期间,如遇节假日,须归还档案中心。

10.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档案认真检查,查对无误后办理归还手续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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